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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各省市分公司管理的通知
华物2014(告)字002号
各省市分公司负责人:
为进一步加强总部及分公司的沟通及管理,及时规避公司的风险,请各分公司见本通知之日起,就分公司的有关经营情况等上报总部,逾期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自行承担。
截止6月30日分公司及项目的经营情况,用工人数、收支情况、遇到的问题及困难,需要总部提供的哪些支持与服务书面提交发送到以下邮箱中E-mail:139757804@qq.com
另同步将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、税务正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、银行开户许可证、信用代码证,所有使用的印章印模在空白纸上,以上原件扫描后发到以上邮箱。
3、将在管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、项目曾经及现在获得的荣誉及证书与锦旗,扫描及拍照,发送到邮箱中E-mail:139757804@qq.com
以上内容请在2014年7月15日前完成上报工作,逾期公司将对有关分公司负责人进行清理。
特此通知
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