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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安出台物管规范化文件 “村改居”小区面临改革

发布日期:[2014-01-06]     点击率:

  宝安“村改居”小区物业管理将改革,从居民中推选代表,参与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务讨论,收集、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,同时对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进行督查。这种方法将在全区6个街道各选取1个条件相对成熟的小区开展试点工作,时间为一年,这是记者从宝安区近日出台的《宝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及相关配套文件中了解到的。


  据悉,宝安区现有住宅小区703个,物业企业267家,物业管理整体覆盖率0.98。随着社会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,老百姓的生活需求和思想观念发生了重大改变,现行物业管理碰到一些问题,如物业管理整体水平不高,物业管理收支透明度不高,“村改居”物业服务收费难等。为此,宝安区加紧出台了物业管理一系列规范化文件,围绕“促行业发展”和“助推社会建设”两大主题,明确了宝安区物业行业“十二五”发展目标,并针对行业发展和“村改居”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提出了系统性、创新性和具有实操性的指导意见。


  记者从有关规范文件中了解到,由于“村改居”小区房屋确权困难,无法召开业主大会和成立业主委员会,难以建立社区物业自治管理公共平台。宝安拟订了《宝安区“村改居”小区物业管理事务联络协调机构试行办法》,探索成立“村改居”社区物业管理联络协调机构,计划用一年左右的时间,在全区6个街道各选择1个条件相对成熟的小区开展试点工作,指导社区从居民中推举代表,在社区工作站(居委会)的领导下,参与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务讨论,同时对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进行督查。